索引号 | 11332500002645160R/2025-41050 | 文号 | |
组配分类 | 部门政策解读 | 发布机构 |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|
成文日期 | 2025-03-24 | 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
一、出台背景
2022年12月,按照精文简会的要求将《丽水市“绿谷英才”科技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《丽水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(修订)》合并发文同一文号和三统一编号,文号丽科〔2022〕31 号,三统一编号为ZJKC-05-2022-0004。根据丽水市科学技术局《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》丽科〔2024〕27 号文件清理结果,我局拟废止《丽水市“绿谷英才”科技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,《丽水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(修订)》继续有效,故对丽科〔2022〕31 号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修订。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废止《丽水市“绿谷英才”科技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;
(二)《丽水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(修订)》继续有效。
三、注意事项
废止的《丽水市“绿谷英才”科技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自本通知下发之日立即失效。
解读人:章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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